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

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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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融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新的融资模式,找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新路径,有助于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小企业对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加强市场同行业间竞争、推进技术革新、促进民间投资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在国家市场经济环境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撼动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地位。但由于社会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与企业融资相关的法则法规还不太完整,这些因素导致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堪忧,因此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不但面临着重大挑战,还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因此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努力找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新路径,使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实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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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现状


一般情况下,我国中小企业资产负债比例过高,没有稳定的收入,同时中小企业的顾客单一而且极度不稳定,无法预测到风险,一旦风险来临的话,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极弱,所以,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在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基本上是依靠风险投资公司、民间融资、商业银行等。其中,风险投资近年来也是比较新的投资方法,受到很多投资家和金融机构的喜爱。这种融资方法对投资对象有更高的要求,一般来说,为了确保投资效率,也为了确保资本的价值和维持的目的,间接提高了投资的重要性。

由于所有权问题,很多金融机构歧视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倾向于为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提供财政支持,中小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取资金方面的支持。为了解决资本融资的问题,很多中小企业使用了民间贷款,但其贷款利率非常高,基本上超过了20%,这就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存在的问题


1. 内部问题

一是自身实力不足。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力。我国中小企业一般都是小规模活动,不会抵抗风险。受自身经营规模的限制,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往往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如果中小企业存在独立经营和供应链业务问题,则对核心企业的依赖度较强,一般难以承受风险。所有,中小企业的不稳定性导致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困难重重。

二是融资结构不合理。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主要是从内部来获取,从外部筹集的资金非常稀少。从内资筹措来看,中小企业的资本来源主要是初期的股东投资,然后是获取利润后的再投资。我国中小企业一般缺乏内部资金和持续性,由于资金不足,中小企业设立后在较短的时间内倒闭的风险比较大。

三是管理制度混乱。中小企业融资管理模式极为混乱,企业信息的透明度非常低。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家庭事业,还没有形成现代化企业体系。在大家庭经营的同时,经营者会根据过去的经验来进行组织决策,这样的家族经营模式不符合现代企业的经济动向,从而严重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 外部问题

一是政策落实力度不够。除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我国还没有设立其他的法规对其管理。同时,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这一方面,政府制定的政策存在着部门繁杂、条款相互矛盾等一系列问题,这也导致了我国中小企业在制度上缺乏强而有力的政策支持。与国外那些发达国家对比,我国对中小企业融资在相关法律政策扶持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更需要加强政策引导。

二是融资信息不对称。在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博弈中,由于中小企业发展不完善,企业信息不透明,商业银行需要花费大量资金获取企业各方面的信息,但这些信息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持有高利息融资的企业,坏账金额高,即贷款风险高,此时商业银行也会适当地进行选择性思考来减少银行自身的贷款风险,而不向那些低信用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三是金融机构利益偏好。当商业银行的经济达到一定规模后,资本单价不仅会减少,利润也会增加,基于固定利率,银行可以通过增加信用状态( 实物保证、信用保证等) 来减少和分散自身的风险,但是成本这一部分不能通过提高利率来维持。因此,如果中小企业不能满足信用增加的条件,银行将拒绝贷款,这也直接导致了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四是民间融资不规范。由于目前的金融体系还没有达到标准、完善的状态,个人贷款引发的经济争议给中国的金融秩序和经济的正常活动带来了很多较差的影响,所以,在民间资金的筹措中主要的不合规表现如下:民间贷款的投资行动不仅混乱,而且还牵涉到自身的无序发展;民间借贷利率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增加了用户的经营负担;一些民间借贷活动成成为违法违纪的掩护,成为非法筹集资金、洗钱和其他经济犯罪的工具;民间借贷往往引发民间经济纠纷,最终导致一些地区经济混乱,对社会安定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建议


1. 内部对策

一是全面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低是银行不愿意贷款的一大原因,因此中小企业为了获得偿还贷款的利益,必须提高自身的信用能力。中小企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标准化、透明化、规范化的企业融资体系,减少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等,侧重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网的搭造。要鼓励中小企业加强服务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遵守企业法律,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

二是规范中小企业融资结构。2003年1 月所实施的关于振兴中小企业的法律是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第一条明文法律条约。政府的支援,特别是关于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业、产业化高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的信用高潮调查实施指南的成立,将会在今后大大加快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明确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保障中小企业的核心效益,对于规范和整改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具有良好的作用。

三是积极开拓融资方式。政府要对民间的不正规金融贷款公司进行监督,加强管理与约束,不让其走错道路,还要提升立法工作的速度,来促使私底下那些不够正规的民间金融公司能够走上正轨,能够真正地成为可以给企业提供便利的、优质且便宜的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合法合规的金融组织。银行应积极扩大中小企业的信用支援政策,设立特别金融机构,根据各地金融方面的具体情况,规模比较大的机构则应考虑设立一些地方上的分行来替诸多实力较低的小中型企业提供金融帮扶。国家还可以采取多种策略来鼓励风险投资机构通过贷款贴息、免费补贴、资金投入等方式去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

2. 外部对策

一是政府、企业、银行的联合探索实践。密切关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诸多问题,充分发掘出银行在筹集资金与政府组织协调方面上的优势,拓宽银行之间的基础业务领域,从而突破地方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瓶颈,真正地能为政府提供及时帮助,同时来创造出银、企、政三方合赢的大好局面。

二是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信息优势一定要充分利用,争取在信贷产品方面做好中小企业按不同行业与地区所划分的任务。面对大量中小企业在缺乏主要抵资物的状况,要对不同种类企业量身打造最适合他们发展特色的信贷产品,加上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活动,有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产生积极影响。

三是完善金融体系。一方面,应该对保险公司进行改进,构筑中小企业的最优信保制,来确保中小企业的“撤退”有安全保障。对于债权人来说,保证自身资金能够安全的“撤退”,已经不仅是中介上的服务了,还是确保债权人权利能获取实现的方式。另一方面,银行应与保证机构合作,设立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整改和发展风投市场与基金等企业资本市场,必须加速制定信用保证制度,联系到中小企业品种繁多这一特质,完善现在已有的融资信用管理体系。

四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宏观环境。政府部门要从地方经济金融开发的整体情况消除地方保护的壁垒,并且,在企业改革、引导、调整或破产时,以财政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性。而且,基于刑法制度的构建、债券收益率的降低和信用的实现,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应该支付不良债权,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应该施加信用制裁。

本文从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措施和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讨论在银行的信贷制度改革的前提下,提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体制改革、法律、社会信用体系的结构的建议,努力探索各种新的路径,寻求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有效途径,努力探索中小企业融资的新路径,让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希望能够实现中小企业资源循环,使中小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实现全面发展。


作者单位: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作者:姬雅楠 王晓静原文刊发于2022年1月(上)第01期《中国外资》杂志

本文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072171199392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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