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亿美元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日期:2020-10-22

作者:仲利国际

浏览量:5190

香港交易所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 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说明用途,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本公告并无构成或组成于美国购买或认购证券的要约或招揽的一部分。证 券并无及将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律登记。除非予以登记,否则证券将仅可 在根据证券法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律获豁免的交易中提呈发售。证券提呈发售仅可根据证券法S规例作离岸交易。证券将不会于美国或提呈发售受限制或禁止的任何其他司法权区进行公开发售。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于2023年到期的 300,000,000美元 3.75%固定利率票据(「票据」)

(股份代号:40422)
乃根据五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


CHAILEAS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提供担保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帐簿管理人

瑞穗证券          汇丰          凯基证券     SMBC Nikko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帐簿管理人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诚如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的该计划相关发售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的相关定价补充文件所述,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已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批准根据计划以债务证券发行方式仅向专业投资者(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以及香港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所定义)发行之票据之上市及买卖。预期该等票据之上市将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或前后开始生效。

香港,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发行人董事为陈凤龙先生、陈坤明先生及邱国腾先生。

于本公告日期,担保人董事为陈凤龙先生、辜仲立先生、Chee Wee Goh先生、郑秀姿女士、黄经伟先生、陈志扬先生、Steven Jeremy Goodman先 生、邹清水先生及Casey K.Tung先 生。

产品申请

立即提交

产品申请

产品申请

专注服务中小企业

立即提交

感谢您的申请,
我司工作人员将在 24h 内联系您!